為使資源做最有效的利用,台灣政府與民間單位莫不盡心盡力將廢棄物再生為資源,一方面可減少天然資源的開發,另一方面亦可將廢棄物做妥善的去化處理,可達兩全其美。
台灣島在產業多元性發展下,產生種類繁多且數量龐大的污泥,政府訂定之管制法令亦愈趨嚴謹,致使污泥清除處理成本大幅攀升。據環保署統計資料,台灣2013年度事業廢棄物約1836萬公噸,但再生利用僅占約276萬噸。污泥的種類極多,依來源大致可分為生活汙水污泥、工業廢水污泥及給水污泥三類。依許可再利用之工業污泥包括有:有機性污泥、無機性污泥、污泥混合物、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等,再利用產品則多為肥料、培養土、營建材料(如回填料、紅磚及水泥等)。
台灣污泥最大的來源為水庫淤泥。因為水庫在長時間的風化作用,加上雨水的軟化、沖刷下,最後形成泥而流進集水區的河流或水庫內,沉澱成為淤泥,其粒徑大小以屬於土壤分類中的黏土等級,主要成分為黏土及其他矽酸鹽類。初步疏浚而得之水庫淤泥其含水率一般都超過100%,即使脫水成淤泥餅,含水率約仍有75~80%,體積龐大而難以輸送。它雖然不歸類為事業廢棄物,但因顆粒極細小,其中值粒徑僅約0.010mm至0.050mm,致使其再利用率極低,亦造成嚴重之環保議題。就河川竣道、池塘或湖泊而言,目前亦有大量淤積之河川底泥及池塘底泥,其化學組成與水庫淤泥不盡相同,尤其池塘底泥有高含量的有機質及氮、磷、鉀等元素。因此,河川竣道、池塘或湖泊之底泥不事先經過調理很難直接固化再利用。其處理方法亦可分為物理法、化學法和生物法,經過調理步驟後,有機物含量較高的底泥方具有固化應用的價值。
如今台灣永續綠營建聯盟已經成立,針對國內環境保育付出了最大的關懷,對國內污泥之產出、處理及再利用擔任了監督的角色,更相繼提出改善的方案,架起相關業者與政府間之橋梁,藉由學者之參與共同努力提升國內永續綠營建環境,值得敬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