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推動陽光屋頂活化公有屋頂
(資料來源-經濟部能源局2013-07-1)
2013-07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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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13-07-01下午06:24 

朱立倫與大同公司總經理林郭文艷共同簽訂「綠能校園」太陽光電設置合約,於新北市70多所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著手打造太陽光電屋頂,102年後總建置容量達3MW,預計每年可減少1,608公噸二氧化碳排放,成為開啟北臺灣縣市政府活化公有屋頂的最佳典範。

能源局為擴大縣市政府活化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,於去年底公告修訂「經濟部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」,放寬地方政府所屬建物屋頂免競標,開放每縣市享有3MW免競標量。縣市政府可藉由太陽光電能源服務業PV-ESCO進行推動,執行相關業務之縣市政府免出資,僅提供公有屋頂,由太陽光電能源服務業者承租、設置、發電與維運,讓縣市政府能夠參與推動太陽光電及享發電之收益,提升公有房舍的屋頂
利用率,藉此達到永續發展及共創雙贏之目的;目前已有五縣市屏東、高雄、臺南、雲林與臺東完成公有屋頂出租。雖北部地區日照量不如中南部與東部地區,此次新北市公有屋頂設置招標能夠順利,意味著未來北部地區依然有潛力來推動太陽光電設置。


新北市朱立倫市長表示,綠色能源的推動必須由環境教育開始落實,打造綠色城市也是全民的願景與期待,感謝能源局開放每縣市享有3MW免競標容量,讓新北市能夠參與推動太陽光電及提升公有房舍屋頂的利用率,今日正式與得標廠商大同公司簽訂合約,讓新北市向綠能城市又邁進了一大步。

能源局歐嘉瑞局長表示,發展太陽光電是目前世界的潮流及趨勢,打造綠色城市也是全民的願景,能源局相當重視北部地區的建置狀況,也希望新北市所踏出的第一步,能夠帶動北部地區設置風氣,加速推廣太陽光電的腳步,讓中央與地方的力量合而為一,提升太陽光電推廣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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